根据交通部相关文件规定,自2019年5月1日起,未取得营运车辆安全达标公告的车型《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试验》,原来申报的燃油公告会被取消或者暂停,上户必须同时满足油耗及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试验,如不满足将无法办理营运手续,这对专用车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考验。
到现在为止,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10批已公示,具体如下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《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》,以及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<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>(JT/T 1094—2016)的通知》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<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>(JT/T 1178.1—2018)落实工作的通知》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<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>(JT/T 325—2018)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,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《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(第10批)》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目前已有大量的车型安全营运已达标,包括客车、专用车等等,其中就有随车吊和平板车,想购买随车吊的可以放心购买了!